派出所副所长被控徇私枉法:包庇涉黄足浴店真正老板

近日,成都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因涉嫌徇私枉法一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背后牵涉到2020年发生于成都高新区的“汉韵足御”卖淫案(以下简称“足浴案”)。2021年5月,足浴案相关涉案人员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定罪。但在一审开庭前,主犯苟某某在看守所提交了一份坦白检举材料,揭发足浴店真正幕后老板为蔡某军。2023年11月,蔡某军及蒋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立案侦查。

案件调查期间,由于案涉主要人员未能受到法律制裁,参与办案的多名民警被指控。其中,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被控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行为。2024年3月,徐咏斌以“徇私枉法罪”被正式提起公诉。

2025年9月15日,该案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11月3日进行了二次开庭,目前案件仍处于举证质证阶段。据悉,庭审预计将持续至12月中旬。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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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大门

足浴店牵出“案中案”

2020年7月7日晚11时许,成都芳草街派出所接上级部门通知,辖区“汉韵足御”涉嫌卖淫。办案队全体警力紧急调回参与行动,时任芳草街派出所临时副所长兼办案队队长的徐咏斌到达现场后,警方控制了数十名涉案人员,并带回派出所。根据涉案情节,警方对被控制人员进行分类处理,部分人员未被带入办案区。

7月8日凌晨,蔡某军到芳草街派出所打听案情,有民警对其进行了笔录记录。因蔡某军并非现场被控制人员,且笔录显示其与案件关系不大,经徐咏斌同意,当日被释放。

同日下午,足浴店法人代表及负责人苟某某被抓获。审问过程中,苟某某曾提及“军哥”,办案民警推测其或指蔡某军。涉案人员辨认照片时未认出“军哥”为蔡某军,蔡某军银行流水也未曾与苟某某关联。

案件随后转入审查起诉阶段。2021年3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苟某某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苟某某在庭审中称自己非主犯,真正投资人是蔡某军,自己只是协助其组织卖淫,并提交收款账户变更通知及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足浴店收入实际由蔡某军掌控。然而,法院认为蔡某军虽未到案,但其是否参与组织卖淫及在团伙中的角色,不影响苟某某犯罪事实和性质认定。苟某某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全面管理组织卖淫团伙,应认定为主犯。最终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维持原判。

事实上,早在一审开庭前,即2021年4月,苟某某就曾在看守所提交坦白检举材料,坚称蔡某军为幕后投资者。服刑期间,苟某某持续反映相关情况,2023年最高检巡查时注意到该案。

2023年11月16日,成都警方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蔡某军、蒋某立案侦查。对该案漏犯线索的核查波及原侦查单位芳草街派出所,当年负责该案的办案人员罗某、主管治安的民警彭某等均被立案调查。

时任芳草街派出所副所长徐咏斌的境遇急转直下,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被刑拘、逮捕。2024年3月,徐咏斌以“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徐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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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徐咏斌

派出所副所长被指控徇私枉法

昔日穿着警服的副所长,如今背负犯罪嫌疑人的标签。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0年7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汉韵足御”组织卖淫案立案侦查。徐咏斌作为芳草街派出所分管执法办案队的负责人,负责该案侦查组织、指挥与侦办工作。

检方指出,案发约一周后,皮某某受蒋某请托找到徐咏斌,打听蔡某军及蒋某的涉案情况,并寻求“关照”。徐咏斌基于个人职务晋升时皮某某曾给予帮助,并期待其未来继续提供帮助,因私情徇私,在后续侦查中故意不安排对蔡某军采取有效侦查措施,包庇并放纵蔡某军、蒋某,导致二人未被追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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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外,检方指控徐咏斌枉法行为包括四方面:

  1. 销毁2020年7月8日对蔡某军的询问笔录,隐瞒蔡某军案发后接受调查并做笔录的事实;
  2. 在检察机关批捕后的继续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徐咏斌以同案犯不指认、资金查询未关联蔡某军为由,不安排探组采取常规侦查措施,致使蔡某军未受追诉;
  3. 苟某某的坦白检举材料转至派出所后,徐咏斌未针对蔡某军及相关人员开展侦查,安排直接回复“无战果”;
  4. 最高检巡检时,徐咏斌同意将苟某某辨认笔录中的辨认时间从“2020年”涂改为“2021年”,谎称已开展辨认工作。

徐咏斌案发后,家属积极为其辩护,称案件另有隐情。徐咏斌父母表示,正是徐及其同事的努力,足浴案卖淫团伙主犯才被判十年。至于当年未抓捕蔡某军,并非徇私枉法,而是证据不足所致。

辩方与检方针对指控存在分歧

2024年6月,徐咏斌家属找到一部旧手机,该手机为他参与侦破足浴案时使用。登录微信账号后,发现了一些与案件相关的聊天记录,其中有可用以反驳指控的证据。

针对检方指控徐咏斌因徇皮某某私情包庇蔡某军、蒋某,辩护律师表示,徐咏斌与皮某某确实是朋友。皮某某任职某移动出行平台,认识警方多位领导。皮某某笔录中未曾要求“关照”蔡某军、蒋某,仅打听案情,双方后续也无相关联系。徐咏斌称曾于2023年10月见过皮某某,明确表示“案子没有问题”,且从未收到任何打招呼的请求。辩方认为皮某某的说法不合逻辑,称案发后一周当派出所尚未掌握蒋某身份时,皮某某为何不担心牵连自己。

关于四项枉法行为指控,辩方律师同样持不同观点:

  1. 销毁笔录及隐瞒蔡某军接受调查事实:辩方指出,2020年8月28日,徐咏斌曾将蔡某军笔录发至一个有8名成员的探组微信群,且提到辨认照片安排,表明未隐瞒相关事实,也无动机销毁笔录。
  2. 未安排常规侦查措施收集证据:辩方展示多段聊天记录,说明2020年8月徐咏斌曾联系相关平台申请调查流水,并安排探长调取。但由于无法获取相关平台收费流水信息,主观上无法预见证据缺失,不存在故意不作为。
  3. 苟某某坦白材料回复“无战果”:坦白材料于2021年4月作出,5月25日才送达派出所,但苟某某于5月12日已一审宣判,案在上诉阶段派出所未能提审,分局规定回复时间为6月4日,回复“无战果”属实情。后续徐咏斌仍安排相关工作,且罗某2022年将此事列入工作计划,表明也曾努力侦办。
  4. 涂改辨认笔录时间:虽材料确有涂改,但辩方称改动在徐咏斌查看前已完成,且罗某未告知为坦白检举前材料,徐主观上误以为时间错误,非故意涂改。
徐咏斌调查流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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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咏斌调查流水情况

2025年9月15日,该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首次开庭。当天,徐咏斌亲友聚集法院门口,徐身穿白衬衫,神情轻松。

据悉,第一次庭审五天内主要围绕庭前报告问题展开。11月3日二次开庭后一周,庭审重心转向调取证据及庭审调查、发问与举证质证。旁听人员介绍,检辩双方主要聚焦“主体身份”问题展开举证质证,双方分歧较大。检方意图证明徐咏斌为主要办案人员,但辩方认为相关证据反映罗某才是主要办案人员。

此外,芳草街派出所因徇私枉法被立案调查的另外两名民警情况也备受关注。主管治安民警彭某因未及时移交足浴店涉黄线索,多次通风报信获取利益已获刑;罗某被立案侦查后曾取保候审,目前尚未移送审查起诉。

2025年11月12日庭审中,罗某作为证人出庭。徐咏斌辩护律师称,罗某庭上澄清部分此前笔录内容,对于自己笔录中所谓“‘汉韵’案子由徐咏斌牵头”的说法,罗某坦言“现在看来,自己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新黄河调查组)

(来源:新黄河)

https://news.163.com/article/KE96BE7S053469L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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